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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的通知
院各部门:
根据《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绩效考核条例》(赣社院字[2016]22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相关规定,我院全面启动2020年科研绩效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1.考核业绩范围:2020年1月1日——202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《条例》“考核范围”的各类科研业绩。
2.凡有科研业绩的人员,不论是否需要进行考核,均须申报。
二、考核程序
1.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指定1名负责人担任组长、1-2名工作人员。为提高考核工作效率,请各部门尽量保持考核工作小组人员的稳定性。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请于11月10日提交科研处。
2.科研人员须认真填写个人《科研绩效考核申报表》(EXCEL版),于11月16日前提交部门考核工作小组。
3.11月13日召开2020年度科研绩效考核工作推进会,科研处将进行现场答疑。
4.部门考核小组对个人申报表和科研业绩进行整理、审核、汇总,形成部门《科研绩效考核汇总表》,于11月21日12:00前将部门汇总表提交科研处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业绩表者,按月度统计表认定年度科研业绩,不再接受补报。
5.全院部门考核小组及科研处将于11月22日至23日集中办公,统计科研分值,集中办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6.各部门考核小组将科研业绩表反馈至科研人员审定,11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部门汇总表提交至科研处。请各位科研人员认真审定个人业绩的各项内容,如反馈后依然填报不全,无法给分,则不计分。
7.科研处对部门汇总表及计分进行复核,可接收11月28日以后的业绩补报,12月10日基本结束科研考核工作。
8.考核结束后,科研人员打印个人申报表(A3),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提交部门考核工作小组,工作小组汇总后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科研处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上述表格可到院网站“下载专区”自行下载。
2.联系人:吴玲 陈宁
电话:88592752 邮箱:skykyc@126.com
3.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申报表(2020).xls
4.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年度科研绩效考核汇总表(2020).xls
科研管理处
2020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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